
2010/1/1起,憑HOLA特力和樂全台門市及HOLA網路店任一消費滿100元(含)以上發票,30天內到HOLA網路店登錄發票號碼與金額 即可參加「我的點數.Happy抽抽樂」遊戲一次,人人有獎,最大獎10000點讓您直接帶回家!

|
- 注意事項:
- 1. 本活動請依發票日期於隔日早上10點後進行登錄;抽中之點數將於發票登錄次日早上10點後匯入。
- 2. 每張發票限參加一次;若發票金額未滿100元及HOLA台中中港店開出之發票,恕無法參加本活動。
- 3. 本活動請以發票日期為準,於三十天內登錄有效,逾期將視同放棄。
- 4. 已完成登錄之發票若「全數退貨」,點數將由系統自動予以收回。
- 5. 特力屋股份有限公司保留活動修改、取消與刪除的各項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