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 $3.000送 $300 注意事項】
    (1)折價券使用效期:2026/02/12-2026/02/25 逾期無法使用。
    (2)結帳時需主動出示本人完成手機認證之APP會員條碼。
    (3)折價券限單筆實付金額滿額始得抵用,每張限抵用乙次。
    (4)限於HOLA實體店門市內使用,不與現折活動倂用,恕不適用於台中麗寶店/官網/APP/大宗/行動/電話購物,展示品/服務費(含車工/運送/安裝/裝修承攬服務的所有費用)、禮券/票券購買。自營折價券恕不適用合營。
    (5)折價券不得折換現金、找零或兌換其他贈品。
    (6)折價券一經折抵,門市退貨將優先退回折價券,使用期限仍依循此活動辦法。
    (7)折抵金額恕不計入消費發票總計金額內,且不累計會員積點。
    (8)限一般會員卡適用,折扣卡別恕不適用。
    (9)不得與任何折價券、優惠券、折扣券、提貨券、商品券或指定品類活動合併使用。
    (10)HOLA 和樂家居保留修改或取消活動之權利。

    【滿額現折 注意事項】
    (1) 12 萬以上折扣金額請洽門市。
    (2) 台中麗寶店、官網 / APP / 大宗 / 行動 / 電話購物恕不適用。
    (3) 恕不適用合營 / 展示品 / 服務費 ( 含車工 / 運送 / 丈量 / 安裝 / 購物袋 / 裝修承攬服務 ) 或禮券及票券購買,且不得折換現金、找零或兌換其他贈品。
    (4) 不得與全館滿額送券活動併用。
    (5) 限一般會員卡適用,折扣卡別恕不適用。
    (6) 折抵金額恕不計入消費發票總計金額內,且不累計會員積點。
    (7) 活動期間逾後,退換貨恕不再折抵或享有本活動之折扣優惠。
    (8) HOLA 和樂家居保留修改或取消活動之權利。

    【滿額贈好禮 注意事項】
    (1) 贈品不累贈、不挑款,以現場實物為準;全台限量1,500個,贈完為止。
    (2) 本活動適用於全台 HOLA 實體門市,家電 / 淨水 / 合營恕不適用。
    (3) 使用各項折價券/優惠券或折扣券不列入計算。
    (4) 限一般會員卡使用,不含特殊折扣卡等會員。
    (5) 需出示手機認證之 APP 會員條碼,贈品需於消費當天進行兌換,限兌換乙次,若退換貨不足贈送門檻,則需退回贈品。
    (6) 需加入 HOLA 官方 LINE 好友並完成會員綁定,結帳時請出示 LINE 會員卡綁定成功畫面即可兌換。
    (7) 不得折換現金、找零或兌換其他贈品。
    (8) HOLA 和樂家居保留修改或取消活動之權利。

    【滿額抽機票 注意事項】
    (1) 每筆消費限抽乙次,每名會員限中獎乙次。
    (2) 符合資格之訂單將由主辦單位審核,消費者不需自行登記。
    (3) 本活動參加之發票以單筆交易扣除點數或折價券折抵的「發票實付金額」認定,不適用開立統編之發票、無商品之訂金發票、合營廠商、服務費、官網,消費金額不可跨交易累計。
    (4) 限一般會員卡適用,折扣卡別、員工卡別恕不適用。
    (5) 得獎公告時間為2026年3月9日,並依得獎人填寫於會員之email寄送中獎通知,不另以電話通知。
    (6) 如有退換貨等造成發票金額未達門檻或中獎人聯絡資料有誤無法聯繫者,將喪失中獎資格,已得獎項需收回,如獎項已使用,需繳回獎項市價價值。
    (7)【大獎】「台灣出發至歐洲不限航點 經濟艙雙人來回」經濟艙兌換憑證乙張,需持憑證至雄獅旅遊基隆門市辦理兌獎,不得透過其他旅行同業抵用,不得用於整批支付企業戶特別報價團(票),亦不得與其他優惠專案併用。憑證指定抵換機票之有效期日至2027 年12 月31 日止,其他未盡事宜以憑證說明為準。
    (8)【二至四獎】會員點數使用方式,每1點點數可折抵1元消費金額,折抵金額無上限!實體門市點數兌換時需出示本人完成手機認證之 APP方可進行兌換。
    (9) 得獎者若未滿18歲,須經家長同意並簽署同意書後方可領獎,且依法規定須提供戶口名簿備查。
    (10) 依據稅法規定,本活動將依贈品價值納入兌領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如獎值達新台幣1,000元以上,將依法寄發扣繳憑單,如價值超過新台幣20,010元者,應預繳10% 之稅款,故得獎者可保有不兌領獎品之權利。若領奬人為境外人士則需於領奬時立即代扣20%之稅額。若中獎人不願提供身分證明文件或不願繳交得獎獎品稅額,則是為得獎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11) 詳細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本公司保有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之最終解釋、變更及裁決之權利,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客服。
    (12) 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將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規定,或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 得取消其兌換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機票兌換注意事項】
    (1) 本活動獎項將以【雄獅旅行社】兌換憑證贈出:可至雄獅旅遊抵換價值新台幣 70,000 元「台灣出發至歐洲不限航點 經濟艙雙人來回」乙張(未含兩地機場稅、附加燃油稅等費用)。可自行任選非廉價航空航班擇一搭乘,惟來回搭乘航空公司及艙等皆須一致。詳細機票使用規則及票價內容,請參考雄獅旅遊網站公告。中獎者應自行與【雄獅旅行社】服務專員聯繫進行機票訂位。
    (2) 兌換劵限乙次兌換完畢,不得兌換現金或找零,如金額不足之部分需請自行補足價差
    (3) 本憑證指定抵換機票之有效期日為即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若於指定兌獎效期內無法抵換指定旅遊商品,請於本憑證兌獎效期內,於本憑證價值內抵用台灣雄獅旅遊其他等值旅遊商品,惟廉價航空機票、護照/簽證代辦費用、機場附加燃油稅等費用、各項小費、自費項目、個人旅遊平安險及北高接駁費無法適用,詳細旅遊商品資訊請參閱雄獅旅遊官網。若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兌獎權益,不得向主辦單位及雄獅旅遊請求任何權利。
    (4) 本憑證不包含:護照/簽證代辦費用、兩地機場稅、附加燃料稅及兵險費用、住宿、餐食、機場接送及純屬個人費用,得獎人可自行視需要投保個人旅行平安保險。
    (5) 若選擇之出發日適逢國定假日、連續假期、寒暑假、聖誕節假期及跨年等旺季期間或展會期間,應補足加價費用,其費用應依雄獅旅遊服務人員口頭或書面告知為準;旺季期間或展會期間依雄獅旅遊網公告為主。
    (6) 如中獎者無按照確認日期兌換/使用機票,視同放棄機票,中獎人不得要求折抵現金、退換、轉售或折換其他物品。
    (7) 於發售時已開立【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使用時不再開立【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
    (8) 詳細使用規範依兌換劵上條款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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