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購物權益與服務條款

和樂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HOLA 和樂家居)依據經濟部『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進行公告,HOLA 和樂家居資訊與本公告牴觸者,以本公告為準,並以本公告作為補充。


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

【一、HOLA和樂家居資訊】

本網站商品之銷售方為:和樂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何采容
電話:0800-003-888
營業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三路23號5樓
客服信箱:請點我
食品業者登錄字號:A-153096709-00000-7

【二、定型化契約解釋原則】

本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三、商品資訊】

商品交易頁面呈現之商品名稱、價格、內容、規格、數量、型號及其他相關資訊,為契約之一部分。

【四、以電子文件為表示方法】

交易雙方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法。

【五、確認機制及契約履行】

● HOLA 和樂家居應於消費者訂立契約前,提供商品之種類、數量、價格及其他重要事項之確認機制,並應於契約成立後,確實履行契約。
● 您向本網站發出訂購通知後,本系統會自動經由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寄給您一封通知,該項通知為證明本系統已經收到您的訂購訊息,不代表交易已經完成或契約已經成立。若有運送限制、交易條件有誤、商品無存貨、服務無法提供、或有本網站無法接受訂單之情形(包括但不限於規格、內容說明、圖片有誤),本網站得拒絕接受訂購。
● 本網站目前提供信用卡、ATM 轉帳、電子支付等方式支付價金。
● 支付完成後,關於交易成立與否本網站將另行告知。

【六、商品訂購數量上限】

HOLA 和樂家居於必要時,得就特定商品訂定個別消費者每次訂購之數量上限,消費者逾越 HOLA 和樂家居訂定之數量上限進行下單時,HOLA 和樂家居僅依該數量上限出貨。

【七、商品交付地及交付方式】

HOLA 和樂家居應提供商品交付之地點及方式供消費者選擇,並依消費者之擇定交付(部分除外)。

1.宅配到府
● 訂單實付金額不足799元,將收取基本運費99元,並於『購物車結帳頁面』顯示全部請款費用。
● 部分商品會依照消費者所購買的數量計算商品材積、重量、跨區與登高需收取額外費用。這些費用統稱為「勞務費」,項目分別為:超材費、超重費、登高費、偏遠地區費(以商品實際頁面說明為主)。
● 上述勞務費將會於訂單成立後由專人報價說明並由物流司機代收款項。
● HOLA 和樂家居商品分別為一般商品與預購商品(含客製品),結帳時將分別為不同購物車獨立結帳,無法合併訂單享有優惠,需以購物車結帳頁面計算為主。
● 一般商品將於3個工作天內(不含例假日)開始陸續出貨,貨物確切配達時間以物流公司實際可配送時間為主,訂單恕無法指定到貨日期、時段,且無法提供訂單暫存及延後出貨服務。
● 預購商品(含客製品)商品備貨時間較久,如無法等候請勿下訂,出貨天數以商品實際頁面說明為主。
● 客製品不得以任何理由辦理訂單取消及退貨。
● 運送服務的區域範圍限台灣本島,因住宅條件限制或地形限制或地理偏遠,配合貨運無法配送時,本網站保有出貨與否權利,偏遠地區之認定由配合貨運核定。收件地址請勿填寫郵政信箱,並請輸入正確資料,如因資料不正確將無法配送並會以退貨作業辦理;如收件人資料填寫錯誤,訂單一但送出無法修改,可能會影響後續無法配送而有其他費用產生。

2.門市取貨
● 訂單不限門檻均可選擇 HOLA 和樂家居門市取貨,訂單成立後恕不提供更換取貨門市,若需更換取貨門市,請取消訂單重新下訂。部分商品恕不提供門市取貨服務。
● 一般商品在訂單通知產生後1個工作天內(不含例假日)進行備貨作業,出貨通知以門市實際作業狀況為主;請在收到本網站發出的取貨通知(含簡訊與 Email )後,再前往指定門市進行取貨,請勿直接前往門市要求取貨。
● 預購商品(含客製品)出貨天數以商品實際頁面說明為主。

【八、付款方式說明】

HOLA 和樂家居應提供付款方式之說明供消費者參閱。HOLA 和樂家居提供之付款方式如有小額信用貸款或其他債權債務關係產生時,HOLA 和樂家居須主動向消費者告知及說明如債權債務主體、利息計算方式、是否另有信用保險或保證人之設定或涉入等資訊。

【九、運費】

HOLA 和樂家居應記載寄送商品基本運費(不含勞務費)之計價及負擔方式;如未記載,視同運費由 HOLA 和樂家居負擔。

【十、退貨及契約解除權】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

2.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二項規定所訂定的『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部份商品一經拆封,非因無內容或無法使用之狀況即無法退換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 藝文展覽票券、藝文表演票券。

3.請注意!猶豫期(鑑賞期)非試用期,若您收到商品經必要之檢視後有任何不合意之處,請依退貨流程之說明進行退貨申請。

4.辦理退貨時,退回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包含商品主體、附件、內外包裝、廠商紙箱、隨附文件、贈品等,以寄送時的包裝再原封備妥。若商品有下列情形者,可能會被認定已逾越必要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將影響退貨權利的行使:
● 資料不完整(如:原廠外盒有損毀、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及書寫文字、商品缺件等)。
● 明顯有組裝痕跡、受潮、刮傷。

5.依據消保法規定,只要是全新商品且於七天猶豫期間內申請,單筆訂單中每項商品僅開放退貨一次,超過猶豫期恕不受理。
● 為保護您的退貨權益,拆封時請全程連續錄影。
● 訂單退貨(含部份退貨),商品退款將優先依原折價活動說明等比例扣除訂單折價優惠後退款。
● 客製商品、植物、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除商品有瑕疵外),恕不接受退換貨。
● 請使用HOLA原包裝/紙箱將退換貨商品包裝妥當,切勿併箱/併件。

6.退貨流程
請您至【網站>訂單管理>訂單取消退貨】於7日內辦理訂單退貨,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當訂單狀態顯示〔出貨〕,表示您的訂單商品已安排配置出貨作業等工作流程,如辦理商品退貨將不予以要求退返勞務費,詳情請參閱常見問題或是來信 【客服信箱】

● 宅配到府
猶豫期(鑑賞期)7天內辦理退貨,請於官網【會員中心-訂單管理】申請退貨程序後,我們會委託物流公司與您收取退貨,將於收回並確認退貨商品,贈品及相關資料均無誤後進行退款。客製品不得以任何理由辦理訂單取消及退貨。

● 門市取貨
猶豫期(鑑賞期)7天內辦理退貨,請於官網【會員中心-訂單管理】申請退貨程序後,至取貨時之指定門市進行退貨,恕無法更換門市。我們將於確認退貨商品,贈品及相關資料均無誤後進行退款。客製品不得以任何理由辦理訂單取消及退貨。

● 折讓單
若您的訂單已勾選:【同意退貨發票處理方式 & 定型化契約】,代表授權本網站代為處理發票及銷貨退回證明單,不需提供紙本。

● 退費款項
在確認退回商品及隨附文件確認無誤後,HOLA 和樂家居將在15個工作天內(不含例假日)退回至您原支付帳號,實際入帳時間將依據您訂購時所採用的付款方式而定。如退款過程當中如有需其他證明資料文件(如公司戶發票等),再敬請協助提供予我們。

【十一、個人資料保護】

HOLA 和樂家居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規定。

【十二、通知型訊息】

● 通知型訊息是 LINE Corporation 所提供的功能,此功能可接收來自企業 LINE 官方帳號的高便利性通知。
● 只要同意使用本功能,即可在不將個別帳號加入好友的狀態下,簡單接收通知型訊息。
● 只傳送經 HOLA 和樂家居判斷對用戶有用且適當的訊息,以廣告為目的之訊息不會被傳送。
● 若想知道關於「通知型訊息」的更多詳細內容,請參閱此處
● 若想確認或變更「通知型訊息」的接收設定,請參閱此處

【十三、優惠通知】

本網站將以註冊登錄或其他方式事前取得您的同意後,傳送服務性或商業性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優惠權益、電子郵件、郵寄、手機簡訊、APP 訊息及其他電子或書面方式等提供您參考,除了在前述資料或電子郵件上註明是由本網站發送外,也會在該資料或電子郵件上提供您能隨時停止接收這些資料或電子郵件的方法、說明或功能連結。

【十四、帳號密碼被冒用之處理】

HOLA 和樂家居應於知悉消費者之帳號密碼被冒用時,立即暫停該帳號所生交易之處理及後續利用。

【十五、系統安全】

HOLA 和樂家居應確保其與消費者交易之電腦系統具有符合一般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 安全
本網站與您交易所使用之電腦系統確保具有符合一般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 中斷、故障
本網站倘若出現中斷或故障等現象,或許將造成您使用上的不便、資料喪失、錯誤、遭人篡改或其他經濟上損失等情形,本網站將全力維護您的交易安全,並且提醒您亦能於使用本網站時,採取更多的防護措施,增益交易之安全性。
● 本網站針對任一違反法律規定、未遵循雙方約定、惡意濫用服務權益之使用者,保有終止該客戶帳戶服務之權利。

【十六、消費爭議處理】


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

【一、個人資料行使之權利】

不得記載消費者預先拋棄或限制下列個人資料權利之行使:

  • 查詢及請求閱覽。
  • 請求製給複製本。
  • 請求補充或更正。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請求刪除。

【二、目的外之個人資料利用】

不得記載消費者個人資料得為契約目的必要範圍外之利用。

【三、單方契約變更之禁止】

● 不得記載HOLA 和樂家居得片面變更商品之規格、原產地與配件,及消費者不得異議之條款。
● 不得記載HOLA 和樂家居得單方變更契約內容。

【四、終止契約及賠償責任免除】

● 不得記載HOLA 和樂家居得任意終止或解除契約。
● 不得預先免除HOLA 和樂家居終止或解除契約時所應負之賠償責任。

【五、消費者之契約解除或終止權】

不得記載消費者放棄或限制依法享有之契約解除權或終止權。

【六、廣告】

不得記載廣告僅供參考。

【七、證據排除】

不得記載如有糾紛,限以HOLA 和樂家居所保存之電子交易資料作為認定相關事實之依據。

【八、管轄法院】

不得記載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